PO文学 > 禁忌百合 > 华宵之夜 > Chap65:Bois(鹿角)

Chap65:Bois(鹿角)

    在女神峰丘陵之下,无端矗立着一座棱形建筑,已不知存世多久。参看其斑驳墻皮留下的痕跡,依旧能分出端倪,约莫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近代风格。破屋有个圆筒状的外形,地基与穹顶落差超出了十米,因此不难判断,此刻的我们在土下二十米左右的深度。怪屋装潢虽不豪华,但地底作业难度极高,不是一般建筑师可以胜任,故而造价绝不便宜。
    纵观吉普森周遭郡县,大多是泥泞的穷乡僻壤,有些不毛之地仅几个棚子外带奶牛场罢了。在这片地界,稍具规模的也只有大镇伊腾顿,除了鸳鸯馆和星级酒店,基本看不到顶高有超出十米的建筑。而像这种用途不明的圆屋,在整个佐治亚境内都十分罕见。
    除了与乡土风情格格不入外,最奇的是,怪屋中央居然种植大树,别人家再夸张不过是搞些盆栽,只有营业场所才会用到装饰棕櫚。然而这座离奇的建筑,显然不可能对外营业,它非要栽棵大树干嘛?具有什么象征意义?又要如何来确保采光?诸多谜面全不得解。
    「这座建筑应该是间图书馆,或者是某位有钱人家的书房,总之是个阅读场所。」天竺菊打量着怪树,叹道:「至于干嘛要种它,我也不知道,屋主可能有另类的审美吧。」
    马洛闻言也不待明辨,翘起大拇指绝赞她才思敏捷。其实自打吕库古阴宅罹难以来,他十分贪慕紫发妞的身材,常借着感伤扑倒在她怀中,在被安慰时这里捏捏,那里摸摸,趁机吃豆腐。而天竺菊本就神经大条,不计较别人怀有异心,仍以兄弟待他。所以有了这份肢体接触,不论她说什么,眼镜都会象个回音虫般附议。
    「何以见得?她说是就是么?」我实在看不惯这副极尽諂媚的嘴脸,故意提高嗓门,问。
    「你来看。」啟料一旁沉默的药店老板,当即逮到机会,上前来牵住我腕子,指着脚下一道铁箍,以及墻角白色瘢痕,说:「谁会在家特意去做一道地线呢?那其实是派滚轮之用,以方便推行架车。还有墻上的白印,那里曾长期搁置着小起重器。这座破屋是个十二边形,每面墻的尺度都一致,参考面积正巧可以容纳一个大型书架,所以,你大姐分析得有理有据,这就是一个图书馆或个人书房。」
    「我根本不想知道这鬼地方是干嘛的,再者我问的人是马洛,谁要你来代答?」
    「别误会,我没在巴结大姐。之前她否定了四眼齷齪的念想,还我清白,所以我才要适当表达一下,不愿欠着这笔人情债。在你身上,有着康斯坦丁缺乏的东西,这点足以令我神魂颠倒,现在我连她都顾不得了,还不够忠诚于你么?」男子尷尬地笑了笑,环视我们一圈,纳闷起来:「刚见面时,我记得你们仨好似一个团队的,怎么关系那么微妙?」
    「的确是一个团队,对外叫做兰开斯特兄弟。可这个金发妞素来最轻视我,我也最讨厌她,我承认她很性感,快要超越了天竺菊,若是能够稍微缓和口吻,也许会可爱许多吧。可她偏不,就要加倍羞辱你。老板,你怎能忍受得了她呢?我们男性是有自尊的。别自降身份。反正咱俩就是这种关系。」眼镜团起手訕笑,在一旁攛掇道:「依我看,康斯坦丁才是女人中的典范,你别被她外貌迷惑,她可是毒如蛇蝎,阴损得很哪。」
    「醉蝶花的好,是怀有偏见的你难以理解的。算了,咱们不说这些无聊的事。跟着,我来说说发现的细节,以及难以解释的谜面。咱们踏破企湖前,这里的烈焰刚刚熄灭,所以爬洞会觉得很热。然而下到这里后,腥味却盖过了焦烟,为什么?这恰巧证实了假说成立,附近应该有通向外界的露洞,将烟尘排走了。不然,播报放的野火,又怎会烧及这里?」布雷德利顺手捡起一截燃烧的枝椏,忽然话锋一转,问:「可是这里空空荡荡,又是怎么起的火?」
    「你怀疑是怪树在作祟?这究竟是个什么鬼地方?」眼镜走上前,陪着他一起看着木炭。
    「不,那就是棵普通的树,可能具有掠食性吧,与此无关。我查觉到木炭的燃点很奇怪,但不排除现今我已是老妖,触觉大大退化了。你来的正好,用手试下温度,然后将结果说来听听。」男子将树丫凑到他跟前,神秘兮兮地答道:「年轻人应该多了解些本地歷史啊。」
    眼镜将信将疑地把手指临近余烬,放下又触电般移开,脸上堆起更多困惑。随后又反復试了几轮,得出的结论是:炭火虽烫手,但实际温度却偏低,可能仅有七、八十度左右。我与天竺菊对此嗤之以鼻,伸手去试,果然温度低得吓人,马洛这还是往高里说了。
    「那它又是怎么爆炸的?你简略些半分鐘说完,随后我等再决定去向,毕竟番茄还躲在附近某处,难道你想再被她啃食脑袋么?」紫发妞心有余悸地四下环顾,似乎两眼一抹黑。
    「那种痛楚我此生都不愿再尝一遍。好了不打哑谜,瞧见壁炉前一堆蜡油般的东西了么?眼神好的你,不难发现个中夹杂着白斑状的星点,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,那并不是霉菌,其实它们是棉絮,受外界高温烘烤,產生了压缩气尘大爆炸,其威力足以炸裂混凝土,将这座破屋暴露了出来。」
    棉花也会爆炸,是我头一回听说,对此不置可否。但据精通化学的布雷德利介绍,在战乱年代,棉花属于军需物资,它很不稳定,当空气中含量超标,特别容易气爆。可建筑中哪里会用到棉花?只有建造隔音墻,所以这间密室,因为某些原因被关闭了,有人采用混杂进特殊材料的板材翻修,为的就是永不被人发现,将破屋以及它背后的故事封存起来。
    「那你觉得,是谁修造了这里?女神峰以往我时常路过,绝想不到地底会是这付光景。」眼镜耸了耸肩,更进一步问:「你说我不懂本地歷史,这点我承认,谁没事会对自己老家津津乐道呢?所以我所获悉的,就与吉普森本地志标牌上的内容一致,难道你知道原委?」
    「其实我也不甚明了,总不能凭空说些不着边际的假设吧,咱们只能遵从现实进行排查。在莉莉丝们崛起前,这座土坡曾是别人的不动產,据说也是个邪教,但他们不搞乱七八糟的仪式,深居简出,长期以来没引起别人关註。」男子问我要过一支变色龙,悠然自得起来。
    古旧派的姐妹会大长老,在生活中与布雷德利认识。此女有着世俗身份,在附近一间体育馆供职,因儿时服用四环素,牙口时常溃烂,有时会问他买些神仙水止痛。几年前,她约上志同道合的妇女们搞串联,以十分低廉的价格获取了贝巴因道场產权,直到那时人们才发现,屋主们早就搬迁去了外省,这座军堡在多年间长期被空置。
    活跃在七零年代末的村民,曾有幸接触过这伙神秘屋主,相传他们足不出户,日常所需都是从附近农庄喊人开车送货上门,例如艾莉森老公的爹,就是长期供应商之一。没人知道他们究竟在折腾什么,整片丘陵安安静静,活像荒废了那般。他们最后一次被人瞧见,是八八年最寒冷的凛冬,在那之后,就变得渺无音讯,走得不知去向了。
    「原来如此,那他们也搞祭祀么?道场中央高悬的木雕羊头,据说就是他们留下的。」
    「有关这点,你应该去镇上调查资料,亲自造访他们才是,这群人也已年逾古稀,若都还活着也快八十了。长期以来,我的理解与你一致,但今天实地下到这里后,却又有了新的看法。我觉得,对外所谓搞邪教,很可能是个幌子,因为只要不闹事,就没人会对他们產生兴趣。他们需要无人打扰的环境,去从事真正热衷的。你们观察一下四周,哪里象个祭台?这根本就是寻常人的住所,他们正常得很。」男子接过我递来的打火机,笑着点燃后,突然侧过脸盯着天竺菊,问:「我记得你曾经提及,有上下两层,具体位置指给我看。」
    「老板,其实我刚才就想说它,但一直插不进嘴。我的眼睛好像出问题了,在豁口外能清晰瞧见绿线构成的凹陷,可爬进这里后,就像闯入迷雾森林,什么都发现不了。」紫发妞颇为尷尬地垂下脑袋,叹道:「原本我也想问,毕竟作为鹡鸰,你的视野与我不相伯仲。」
    「Shit,这下彻底完蛋,我正因什么都看不破,所以才来问大姐你,不然我早带队爬墟口出去了,哪犯得着站在这里磨嘴皮子。」闻言药店老板不仅浑身筛糠,惊恐地环顾四周,恼道:「那还废什么话,都赶紧找啊,指不定那只冰虫会从哪冒出来,再将我修理一顿哪。」
    既然这是图书馆,就肯定有门,哪怕被重新填堵,也会留有痕跡。按布雷德利的要求,我们分成两组,天竺菊与眼镜划归一起,我与他接伙同行,沿着壁墻一寸寸摸索起来。
    「别担心,露西哪怕翻上天,她也打不过我,我会保护你的。」瞧着男子一副窝囊相,我忍不住想笑,故意撩拨他问:「刚才,你对眼镜说,我拥有大长老缺乏的东西,那是什么?」
    「醉蝶花,你饶了我吧,我现在心绪很乱,那个番茄给我造成的心理阴影,是无法磨灭的。」他嘴里虽这么说,脸上却掛起了笑影,答:「此外,我至今都没克服对你的恐惧,回想过去你残暴的模样,还是心有余悸。不过庆幸的是,你终于接受我成为了伙伴。」
    「妈的,我这样问,是为了帮你缓解压力。俗话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,我已好些天没睡过觉,现在累得就快要晕倒,所以才想放松心情。你想说就说,不说就滚。」
    「好吧,给我一支变色龙。其实,直到时隔多日相见前,康斯坦丁在我心头都占据着最重要位置。我忍辱负重挨过无穷毒打,图的就是保她平安。然而当真正见到后,我却產生了一丝失落,以及对她的愧疚。因为此刻我满脑子全是你的身影,以及各种狰狞扭曲的表情。你在暴怒时,会显得特别美丽。你所带给我的感官,就是各种时期的态度,完全不同的嘴脸。」
    「你这是在夸我还是骂我?难道你爱上了被我摧残么?」我冷哼数声,为他点燃了烟。
    「不,康斯坦丁往日与我热恋,都表现得十分矜持,她总是热情洋溢,交谈时尤为註意,特地回避掉一些话题,例如我个子矮小,例如我貌丑如猪。她觉得那会伤害到我,所以显得很客套。我除了见她微笑外,再没见过其他表情。」男子忽然一把握紧我双手,悲叹道:「但是醉蝶花,你带给我的,是更多反应自我的表情,嬉笑怒骂,还有不堪入耳的羞辱。我不止一次想杀了你,却又舍不得,你给我的,是一个更具像的自己,不同时期的自己,那显得很真实。我知道自己过于执拗了,但我从来没有女人缘,以往甚至还有些怕与美女搭訕。」
    「你骗叁岁小孩哪!我还记得几天前在药房时,咱俩一见面你恨不能吞了我,满脸淫光四射,居然跟我说这些鬼扯。」我拉开拉链,露出事业线继续挑逗,问:「对我说实话。」
    「正因毫无经验,所以才要展露我浪荡的形骸,心里对自己说,能搭上话固然好,搭不上也让她觉得我是个下流胚,或许也不错呢,大概就这么想的。」男子直勾勾盯着衣襟深处,喃喃自语起来:「体验着每一分鐘对方的态度,看着她逐步转变,初恋之美,盖莫如此。」
    这席话听得我鼻翼发酸,暗自哽咽起来,药店老板肺腑之言,却叫我思念起另一个时常被遗忘的,一个本不该为我辛勤奔走,而今导致自己被软禁的人—鸳鸯馆的古斯塔夫。虽然他想要的,是令女杀手爱上自己那种莫大得逞,但最大追求也是各种体验。老男人常说,女人如同书卷,需反復阅读才能明白其中精髓。有钱有势的他,毫不在意花大笔钱投资在一个感兴趣的人身上,他想从心底深处走近她,要她自己打开心扉,坦诚相告。
    「宝贝,十天前咱俩相遇的一刻,在我脑海中就好似隔了百年,我每每想起,就禁不住感慨。」老男人坐在自己古色古香的办公桌前,揉捏着晴明穴,一边註视夜景一边抽着烟,道:「醉蝶花,我知道结果,你最终会爱上我,我等你亲口说出,哪怕十年,二十年。」
    「我这是怎么了?难道真的被这老男人迷住了?为何我满脑子现在都是他呢?」
    「我对你的爱恋,已超出了欲念,如果可以被你提起,哪怕是挨骂,也感到无比幸福。但我有种不好的直觉,或许到最后,你我都没法活着出去,但能死在一块,我比什么都开心。」恍惚回来后,我不由惊觉,自己柔软的腰肢已被男子缠住,他正伏在怀中淌着口水。敢情在我遐想连篇时,布雷德利说了许多甜言蜜语,可被这家伙盯上,不啻是在宣告死刑,康斯坦丁正愁找不到理由,定会毫不留情将我斩杀以泄心头恶气。刚想将他推开,药店老板忽然自己双手一松,脖颈间的血管一抽一放,两只招风耳朵快速扇动起来。
    「我在说什么哪?什么死不死的,太晦气了。你听见没有?农妇正在与那个穿皮装的年轻女人交谈。不,更多声音正源源不断传来,原来走失的那群人,与莉莉丝们匯合在一起了。」
    「你是指天竺菊的老妈紫眼狐貍?可我什么都听不见,指给我方向,他们在哪?这是如何办到的?」我不禁喜出望外,忙扭住他罩袍,向着其余两人过去。
    「眼睛虽然失灵,但听力依旧超绝啊,我能分析各种声音,但因为特殊材质的缘故,辨不出她们的谈话内容。你先松手,我喘不上气来了。」药店老板一蹦叁尺高,像只蟈蟈般吸附在墻上,来来回回侧听着,不时嗅气味。天竺菊见状,也想翻墻一同寻找,可刚抬起腿就痛得齜牙咧嘴,我对她好一番安抚,再去看时,便见到男子爬在壁炉顶上五米位置,正拿头猛磕墻皮,他欢呼道:「找着了!全部人都挤在墻的对面!这里被震出一道小豁口。」
    眼镜高拋一只喷漆罐,药店老板拿来画了个圈,随后跃下地面,说这个诡异场所肯定是被下了诅咒,任何妖法在此都行不通,所以原本肉眼能发现的细节,全被掩盖起来。好在,因棉花爆炸,这道裂缝是新开的,所以能够直透地面。他瞧见具体的人了,连同失心智的四面神,正在一条修着无数拱券的回廊里漫步,这些人各自端着斧子步枪,也在竭力搜寻我们。
    「有个客观存在的现实问题,我试图喊过眾人停下,然而声音传不出去,唯有挤进破墟抵达另一头,才能喝令他们停下。虽说我个子矮,但还是爬不进去,唯有苗条体质的人,才能勉强通过。」药店老板将手一摊,苦着脸说:「我早已黔驴技穷,再也想不出点子了。」
    「醉蝶花,别发楞赶紧脱衣服,湿噠噠沾身上难受死了。老马你也一块脱,大家将衣料扭结起来穿成绳索,一个个去试。别让他们忽略过去,到时可就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!」天竺菊言罢,叁下五除二卸去皮装,冲我恼道:「你害什么羞呢,赶紧动手啊,反正咱俩的身子早就被这药店老板看光了,老马是个搞学问的人,对男女之事不感兴趣。」
    「你听他瞎扯,眼镜不过是长得道貌岸然,其内心之荒淫路人皆知。他自称与紫眼狐貍订婚,却依旧在你身上揩油,这类不忠不孝。。。」只听得「喀嚓」一声,紫发妞的肌肤从皮装内弹将出来。这具身躯被刺目殷血覆盖,各种瘀斑比比皆是,在绿色射放头灯下闪着薄光,显得无比妖嬈,顿时令我看直了眼。天哪,我真是个不可理喻的变态,涂满血妆的女性,会在我脑海中化为手举屠刀搏斗的英姿倩影,即便你明知对方不是那样的人。
    如果我是庸俗化的惊艷,那天竺菊便是神圣不可冒犯的典雅,她被暗世界称为无双海伦,绝非浪得虚名,犹如一只夜光杯,在不同角度折射出所有大眾的极致美感。凝视着她,沉在心底深处的回忆被慢慢记起。也许在马洛眼中,她是个可望不可及的初恋女孩;在布雷德利眼里,她是另一道口味不同的甜点;但在我的眼里,却荒诞地產生出一种窒息悲剧美感。我想起她在山铜矿井时逼我站队,被风铃陷害后殞命深雷场时与我的通话绝别。
    「我寧愿你说出所有我最不愿听到的字眼,甚至是唾骂,也好过蜜糖般的抚慰,我需要寒心彻骨。那样的话,我能走得稍微轻松些,不再有所依恋,像那凛冽狂风中脆断的苍兰花,不知不觉间已得登天国,带着自由的心境,去大笑我这可悲的一生。」
    我发现一个残酷真相,看似她与我重新变回熟悉,其实却越行越远。而今的她,则更加不敢单独与我相处,正因这趟平凡之旅是应她之邀,我却为此付出永远失去Dixie的代价。
    与思绪復杂的我对照,眼镜和布雷德利,活像两只嗜血蚊虫般盯得双眼发红,难以移开邪恶的目光。我打了个响指,这才从容褪下皮装,令他们回过神来。于是四人蹲倒在地,七手八脚捆成一条坚固绳带,由着男子扑上墻头勾紧掛牢,纷纷开始了尝试。
    「人间伊甸,也莫过于此,嘻嘻。」眼镜吸了吸鼻涕,推说自己体弱,要我们先行,自己站在怪树前,从不同角度打量起我们曼妙身躯。
    我第一个上,好不容易凑到这个菊花般的破墟前张望,果见得威风凛凛的奥莱莉,正挥舞长剑做着戒备,其余人等散坐各处。拳王的丑脸已破相,胳臂也掛了彩,很显然在此之前,他们干过一仗,并成功击走了来犯之敌。毫无意义地嘶喊几声,这些人充耳不闻,果然图书馆被下过某些妖法,并令一切求助全打了水漂。跟着扬臂蹬腿,勉强塞入一颗脑袋,再往里动不得了,我的骨架太大,尝试以彻底失败告终。
    跟着轮到天竺菊,她身负重伤爬得很慢,但仍是来到了裂缝前,如同花蛇般一拱,先挤进脑袋然后是肩,跟着是大半个身子,几番努力后,双腿消失在眾人视野之外。
    「好了,总算是成功了一例,也算老子没枉费心机。」药店老板喜滋滋地倚在我边上,拨弄着乳罩带子,好奇发问:「你这是怎么了,我究竟说错什么,让你那么感伤?」
    「没有,不干你的事,只是一些不好记忆,太多人永远回不来了。誒?」我浑身一激灵,猛然记起他是只鹡鸰,岂不是能幻化为蔽天虫豸,轻松出入将消息传达出去。而非要搞一出肉戏,定是他借口过把眼癮。想着我柳眉倒竖,一把拧住其罩袍,便打算开口就喷。
    「住手,你若是乱来,我会小命不保。摊牌吧,醉蝶花,老实说我刚才爬墻时就尝试了,但不知为何被限製了手脚,再也散不了形,我还没无聊到在紧要关头来满足低级趣味。」他惊恐地躲避安贡灰锋芒,求饶起来:「我说的全是真话,否则哪来不好的预感?」
    「你是说,这里是个失魂之地,不管你是哪种老妖,都将被剥夺走能力。那么反过来说,躲藏起来的露西,也是领悟到这点,害怕被杀才不敢冒头。」看他表情不像是演戏,我便冲着壁炉上方呼喝,想让天竺菊听见,去问明该如何破解。刚喊了两声,这妞又按原路爬了出来。我不禁愕然,问:「怎么了?还是没通过吗?」
    「就卡在最后一段,不论如何努力,再进不得半步。」她抹了把热汗,笑道:「醉蝶花,好消息是我传达到他们了。现成开山工具都在地窖里,他们打算由外破墻进来。而且,勿忘我也联系上了圣维塔莱领队,他也打算带人下来!并让我们什么都别碰,安静等待救援。」
    「嗐,当务之急,是得找到破法之人,万一在强援赶到前我等惨遭不测,又该如何是好?对了,你手机呢?让我来与芬兰湾承包商通话。」药店老板却并不乐观,变得焦虑起来。
    「我把它放在眼镜的包里。」刚想呵斥,一回头我发现老马不见了,这家伙适才还站在树下,眨眼功夫消失得无影无踪。这却是奇了。眼镜此人,最大的毛病就是好奇心强,他总爱四下乱摸,许是无意间碰了不该碰的东西。那么最大的嫌疑,便是这棵怪树!既然植物会吃老鼠,那么人类也可能是它的食粮。
    「老马。别吓我,回应一声啊,你究竟上哪去了?」我惊得面容煞白,预备攀枝上去。
    「在不知其为何物前,别轻易攀登,四眼没掛在树上,你莫呱噪,容我细细听来。」这个猝变来得过于突然,也打乱了布雷德利的阵脚,他手臂飞舞,一会指向东一会指向西飘忽不定,到最后顿了顿牛蛙腿,切齿道:「它被冰虫趁机拖走了!刚才还在叫,所以依旧活着。」
    「那究竟在哪?听着,老马这个人福分很薄,在不同空间里,首当其冲第一个死的总是他!」天竺菊翻身下来,也同样花容失色,叫道:「你干嘛低头不语,赶紧说啊!」
    「我不知道,他肯定是被活捉了,我只含糊不清听他说了句带刺铁丝,距离不会很远,他能看见咱们。我应该猜到冰虫会设下埋伏,毕竟离华宵结束,只剩叁分鐘了!这真是千防万防,还是失了手!」药店老板烦躁地摇摇头,依旧半跪在地努力諦听,忽然面露喜色,说:「誒?老子不会这么幸运吧?康斯坦丁也闯进了甬道里,这下咱们都得救了。」
    「那你赶紧用返金线为其引路啊,救人如救火。这老娘们痛恨咱俩,死也不愿接受脑波,全被她疯狂屏蔽了。」天竺菊气得沸腾,一低头瞧见几近赤裸的我们,惊恐道:「完了完了,如果被她看见现在这幅光景,又会恶意想偏,越发变得怒不可遏,非要杀掉咱俩泄愤。」
    「这却如何是好?康斯坦丁本就疑心病重,她发起疯来没人製止得了!」布雷德利如热锅上的蚂蚁来回踱步,终于开始慌乱,问:「或者你们有什么办法阻挡她摸进来?」
    就在乱作一团时,耳畔传来一声沉闷撕爆,似乎远处的墻缝塌方了。药店老板浑身一凛,说只恐怕大长老现在也不安全,她除了正找男子外自己也在逃命,所以炸毁了通路,以期将追击她的人堵在外界。说时迟那时快,不久传来清晰的淌水声,看来老娘们找对路了。
    「我瞧见四眼背包里除了口香糖外,似乎还揣着运动衫,赶紧掏啊,先将自己胴体遮起来。康斯坦丁若真敢行兇,我就以死相逼,绝不让她祸害你俩!」布雷德利两目一闭,腿窝不由自主发颤,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坑前,默默等待着狂风骤雨袭来。
    不久之后,趟水的脚步消失,传来砂石滚动的嘈杂,跟着传来阵阵磨牙声,在这座空旷的屋里回荡着。马洛怎能另外揣着衣服呢?所谓的运动衫不过是他擤鼻涕的手帕。我捏了捏天竺菊的手指,头脑变得冷静,悄然拔出了安贡灰。大长老虽暴烈,但我也不是一只花瓶,而是久经沙场的弥利耶。若她想取我性命,得全凭实力来夺。
    「只要她敢轻举妄动,咱们先这般,然后那般。哼,即便被杀我也要让她掉层皮。」我正与紫发妞商讨着战略,耳旁杂音戛然而止,细碎的泥粒开始浮动,一个奇形怪状,生着鹿角的大脑袋蹿出了地面!来者哪是什么大长老?分明就是灾星人头马,杀千刀的稻草男孩!男子只望了它一眼,吓得双眼泛白,软塌塌就地滚倒,装起死来。
    「妈的,我早知药店老板不靠谱,但出错到这等地步,实在是受够了!既然是宿命,那就拼死一搏吧。」我心虚至极,冲着它爆喝为自己壮胆。稻草堪称近距格斗的专家,能用匕首当武器的,神经反应远超常人,我们哪怕再苦练十年,也不会是他对手。
    人头马呆站原地,鹿角怪头机械般抽动着,似乎被眼前两具炙热肉体,招引得回不过神来。我方才记起,这家伙只是装得正气凛然,其实也是个没有女人缘的无聊汉子,论猥琐他不在马洛之下,本性里十分贪慕美色。据说在雷音瓮,他还为此吃过小老汉的醋。
    我打算利用这个优势,率先发起突袭。人头马早已料到,狂啸一声迎面冲来,肢体撞击在一起后,我像条棉花毯般轻飘飘被顶开八丈远,这混帐早已是今非昔比,而今变得比蛮牛更强健,彼此的实力,差得不是一星半点。也不知他为何念念不忘,将我踹飞后直扑天竺菊,抡起刮刀,一心锐意往她鼓胀的胸口刺击而去。
    紫发妞早已丧胆,见银光直扑上前,竟吓得呆立原地瑟瑟发抖。我暗自叫苦,信手捡起眼镜破包想要砸它,还未扔出忽见傻妞目露兇光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,闪电般打出上勾拳,狠狠击中人头马下顎。这家伙显然没料到对手还有余力,趁它没缓过劲,天竺菊一个飞铲从其胯下而过,扬起安贡灰打算刺透稻草男孩,然而弧光一转,临到脊背前她忽然收手了。
    「你倒底在干嘛?」我被这一幕惊得瞠目结舌,多好的杀机啊,只要狠狠心,铁定能撂倒它。紫发妞心绪万千,下不去死手,但人头马却是钢铁铸心,旋即争取到时间,一个反手大耳刮子,抽得傻妞在半空中滚了十多轮,重重摔在树桩老腿下。人头马不顾彼此反差巨大,一屁股骑将上去,高高举起叁棱刮刀。
    「天哪,我从未见过比你更笨的笨女人!你满怀仁慈,但它却一心想杀了你!」见事情急了,我忙打出狼咬,趁其躲闪迟疑,用背包索带勒住它粗壮脖颈,然后将全部体重压上去。人头马只当我不存在,依旧挥舞匕首乱刺,眨眼间又给天竺菊白皙大腿上了四道血口。
    「你这个禽兽不如的畜牲,之前她跟我描述,我不论如何也难以将之与你联系起来。你何时变得这么无耻?居然想要找女人打架,屠戮曾经的挚爱,甘心为尘民充当鹰犬!」毫无悬念的,我被它单手举起,狠狠摔在一边,稻草男孩脚步利索地爬起身,继续疯狂刺杀。我不知天竺菊现在在想什么,但临到死幕降下,身子已不受头脑支配,她本能地跳飞躲避,飞也似窜上壁墻,像只蝙蝠般倒悬在穹顶之上。其情其景,恰如当初水银心瓣决战狄奥多雷。
    「稻草,且容我片刻,我只想问你,干嘛穷追不舍?我不愿就这样稀里糊涂死去,我必须知道原因!」一丝冷酷悄然划过她秀美的脸庞,天竺菊傲然道:「别忘了,强梁如横皇,最终被我手刃,给出你的理由,我不会再躲,愿与你共赴黄泉!」
    人头马怪笑数声,似乎在说好大的口气,它在这片失魂之地同样施展不开手段,便叁两下窜上怪树,与她四目相对,等待着淋漓的死亡决斗到来。
    10:20  S
    亡者之路前传白银之翼词根解释:
    图书馆:不明用途的一个鬼地方。
    棉花爆炸:棉花是战争年代的战略物资,看似没有危险,其实很容易產生气尘爆炸。
    前邪教:在莉莉丝们崛起前,贝巴因道场是其他邪教的地盘。
    人头马为何始终要杀天竺菊:不知其真正原因。
    单曲名:never  gonna  give  you  up
新书推荐: 林云 农门福妻她腰缠万贯 重生造船大亨 人发杀机天地反覆 这个皇后不太卷 农门福妻:首辅大人又苏又撩 变身这点事儿 地府正式工 陈情令之主角欠我一首主题曲 锦绣嫡女:毒医三小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