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跟你们说下我的事,因为我就快忘了。
陈是我的邻居小哥哥。
我出生于1994年冬天,我们相识于1994年冬天。
他大我四岁,当我还在咿呀学语时,他已经是紫荆山小区的孩子王了。
四岁,我是他不折不扣的跟屁虫,当时最大的期望就是和他一起上学,然而等我可以上幼儿园时他已经是一名小学生。
六岁,我终于可以可以和他上一一个学校,但是一年级和五年级放学时间差了一一个小时。我总在老槐树下等他。
他的书包像是哆来A梦的口袋,有口香糖里的纹身贴怪兽模型,有大苹果小樱桃,还有我向往已久的自动转笔刀。
八岁,我成了班里的学习委员,头发也由长发变成了短发,因为不久前一个叫周舟坏小子烧掉了我的辫子。我为此大哭一场,陈送了我一串咪咪虾条我才好起来,他夸我短发好看。
妈妈说他考上了一中,我当时的目标就变成了考上一中。
十三岁,这一年的九月,我终于如愿以偿。我是我们班最矮的一个,开心的是讨厌的周舟是第二矮!
一中的初中部和高中部隔了一整个操场,我只能借口说只有高中部小卖铺的甜筒有香草味去偶遇他。
十七岁的他已经是个彻彻底底的少年了, 干干净净,像是一棵小白杨。在第n次遇到他后,他已经习以为常,还会顺手多给我买一袋酸奶,让我快快长个儿。
然后,我第一次看见了这个叫程琳琳女孩子,她穿着合身的校服,头发束成马尾,白白净净, 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梨涡,生机勃勃的样子,像一头小鹿。她就自然而然的握住他的手,热情满满地又塞给我很多零食。他呢,他也是笑着互相介绍,并且要我替他保密。
我当然不会忤逆他的意思,我只是软磨硬泡让妈妈给我买了辆自行车,并且在她的命令下被迫和陈一起上学。
然后我们就是长达两年的三人行。
你看,从那时起我就已经学会不表达我的意愿而达成我的目的了。我真是个坏女孩。
十五岁,陈和程琳琳考上了同一所南方的大学。我们联系渐少,我埋在题海里,只有偶尔会想起他。
关于他的记忆在十七岁戛然而止。
在我十七岁生日去看他的那个傍晚,我们莫名其妙的被一群人围在旧城区的角落里,他们边推搡我们边冲我们吼让陈还钱。
我怕极了,拿出了钥匙上的自卫用的弹簧刀,然后是一阵混乱,我眼睁睁的看着他离我而去。
周舟倒是时常来看我,小矮子现在变得又高又帅,他跟我絮絮叨叨说他喜欢我好久,小学初中毕业照他都好好保存着,差一张高中毕业照,他埋怨我缺席。
妈妈和爸爸圆圆都是我这里的常客,他们都有个老毛病,特爱哭,每次他们哭我都手足无措。
我想了这么久的陈,很久之后才来看我一次,他和程琳琳都不如以前好看了, 他还夸我一直年轻漂亮。 他们带着儿子给我磕头。
我其实是埋怨陈的,我更埋怨我自己,为什么当时是替他去挡刀而不是推开那个男人。我在这紫荆山墓园待了多久,我就后悔了多久。
当时去找他只是为了给这十几年无意义的暗恋一个圆满的了结。
真是遗憾
我没告诉过别人,每次周开会都站在第一个是为了看那个升旗手。
我没告诉过别人,午自习午睡时我会悄悄回头,等待少年打球回来。
我没告诉过别人, 我留起长发是因为偶然听见他说聂小倩的头发真好看。
我没告诉过别人,十七岁的我好喜欢周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