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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百一十四章 招女婿

    当城市内的厮杀声彻底散去,时间已经到了午后。大批的原住民被回鹘军一吆喝,就欢天喜地的跑出家来替联军打扫起了战场。
    这些日子里,他们可是被憋屈坏了。
    从外头杀进来的东喀喇部落,那都是信真神的,一占了乌苏,就立刻将城内城外的寺庙给悉数捣毁。接着就逼迫他们该信!
    乌苏城位于高昌国西北境,各阶层与东喀喇多有往来,甚至内里不少人对真神都不感到陌生。但高昌国毕竟是佛教为本,对真神再是不陌生,骤然间转变态度,那心中也不可能没有怨言。
    守兵的战死者,就是集体埋葬,而联军的战死者,尤其是宋军的阵亡将士,却是一一分辨出来,有军法官记录着,清点着身份铭牌。
    宋军并没有进城,而是在城外安营扎寨,当城内的厮杀声已经停歇的时候,营寨里的炊烟已经升腾。
    姚友仲也没有停在城里与亦都护等吃吃喝喝,而是回到营地里探望伤病员。就见那伤兵营里,就用木门板作的桌案,大批的兵丁围坐着,正不讲仪态的胡吃海喝着。
    乌苏这一战并不艰难,但宋军即便武备精良,远胜过敌手,可在城头的攻防战中还是有不少士兵挂了彩,夺了城池,后方杀猪宰羊的,犒赏全军。
    一筐筐的面饼抬了上来,还有着用盆装的大块肥肉,以及用骨头内脏和下脚料熬成的大汤锅,这就是军中最好的伙食。而军官的档次就更高一级,比如吊着一条胳膊的杨再兴,身前不止放着一瓮酒,还有烤的金黄流油的牛羊肉。
    姚友仲来伤病营视察时,现在重伤员处转了一圈,拢共也没多少人,然后就带人直奔杨再兴处。
    这可是他极为依赖的一员猛将,听到他受伤的消息后还吓了一跳。
    姚友仲态度十分温和,这里可不是他摆上官威风的地方。那就跟“吴起吸脓”一样,这是他招揽军心的时候。
    哪怕一切都是套路,可只要管用不就好了么?
    杨再兴也就在伤兵营里呆了一夜,当晚并未发烧的他,第二天就被军医踢了出去。
    他也不去管这个时候的乌苏城内有多少事情,不管亦都护为代表的一些人与宋军是不是会产生一些潜在的分歧,只直奔姚友仲而来。
    后者正在中军帐里泡茶喝,不是宋人已经发展到登峰造极之境的团茶,而是历史上朱明一朝方才兴起的泡茶。
    赵构倒不是跟朱元璋一样觉得龙凤团茶太贵太奢侈,自己喝起来心疼。而是他真心不喜欢团茶。
    而对于后世随泡茶法兴起的散茶,他虽然不清楚内里的制作流程,但宫廷里有的是人才。然后这东西就迅速的在汴梁城里流传开来,接着就在全国上下流传开了。
    对于这一点,赵构一点也不觉得意外。楚王好细腰,宫中多饿死。很正常!
    杨再兴挺大大咧咧的,昨日在伤兵营大帅没有于他多言语,只吩咐他出来后就来寻他,杨再兴来了。
    姚友仲上下打量着杨再兴,并不说话,立刻就叫杨再兴大大咧咧不起来了。心中直有点发毛,姚友仲这目光太叫人不舒服了。
    “昌浩(杨再兴字),你固然武艺出众,但老话说:人无千日好,花无百日红。我辈武人效命疆场,就难保没个意外。可据本帅所知,你至今还未有娶妻?”
    “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啊。”
    姚友仲怎么看眼前之人都觉得这真不像是一个书香门第的后人。
    杨再兴张口结舌来,他又不是傻子,怎能不懂姚友仲这般询问的隐意是甚?但这话他真不好接口啊,人是面红耳赤。
    姚友仲也没等他说话,就自行往下说了。
    “我有个女儿,年方二八,正好配你,你觉得如何?”招揽出色的人才,引入新鲜血液,这是千百年来大家族维持兴旺的不变手段。
    姚友仲便看中了杨再兴,也亏得他父杨邦乂是个执拗的读书人,自己以舍选登进士第(宋徽宗诏罢科举,取士悉归学校升贡那几年)了,就想要让儿子也跟他一样,也不看看自己那自幼就有神力的儿子是不是读书科考的那块料?
    一个坚持叫儿子读书进学,一个则想往着决战沙场。
    结果父子闹掰,杨再兴的婚事也给耽搁了下。
    若不然,自己如何还有机会捡到这般好的一个大便宜?
    杨再兴人都一怔,不过也就是一怔,下一刻,他“啪”的一声跪下,叫道:“小子拜见泰山大人。”能娶到姚友仲的闺女,那不管是嫡女还是庶女,对他都是一巨大的助力。
    他老爹政和五年(1115年),以舍选登进士第。跟朝堂上记得官家信任的赵不试是一届,可现在人赵不试是什么地位?他爹呢?自己都只是州通判。
    兼之杨家是读书人,在军中毫无半点干系,杨再兴能有今天,那全是他提着脑袋打拼出来的。而要能有一个根脚身后的岳家在背后支撑,那简直是如虎添翼啊。
    除了被皇帝看重的岳韩之外,再看现下宋军中其他的方面大将,有几个是没由来的啊?
    哪怕是出身不高的李彦仙,都随着河洛的翟家兄弟与刘正彦关系密切。
    杨再兴还年轻着呢,心也大着呢,可不愿意被人一辈子都死死地压在头上。
    当初在东北的时候,就是因为背后没有支撑,才被人从前线挤到了二线当咸鱼,最后实在没法才寻人钻营,从东北调到西北。
    杨再兴这么做,本只想着能在一线凭刀枪搏个远大前程,不像竟入了姚友仲的眼。这要做了姚家的女婿了,岂不是补上了那块最大的短板?
    姚友仲乐得哈哈大笑,更为这女婿的决然感到高兴,军伍之人要的就是这股劲!
    “你不错,真的不错。”
    他求杨再兴做女婿,那第一看中的自然是此人神勇。这是杨再兴最为人乐道的优点,勇冠三军。自身武艺高强,更每战争先,奋勇无匹。这般的性格配合着如此的武艺,在军中想不出头都难。
    但更叫姚友仲看重的是他的头脑!
    这人虽然神勇无匹,却不是有勇无谋的莽夫。看他在东北厮杀时候,几次冲阵厮杀,有进有退,明显不是那不知后退的铁头娃!
    这种有勇有谋的年轻俊才,他不为姚家纳之,绝对是瞎了眼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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